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满足招投标活动评标工作需要,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将对校内政府采购专家库更新及补充,并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新市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2项、第5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符合上述条件,申请进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提供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注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具体要求如下:
1、校内各单位积极配合学校评审专家库更新工作,尽量将满足条件的本单位人员动员入库(含退休职工)。
2、由申报专家本人或者推荐单位填报的《湖北科技学院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专家申报表》)原件1份,《专家申报表》中“申报专业”须对照国家十部委《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填写至三级类别,每位专家申报专业不多于5个;右上角照片栏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可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查看、下载。
3、申报专家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资格证件还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文件,文件规格:JPG或JPEG格式,800×600, 300dpi。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文档,须为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红、兰或白色背景,文档规格:JPG或JPEG格式,300dpi,100K以内。
5、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6、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需要回避的情形包含: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3、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6、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7、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四、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2、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3、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4、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参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鄂财采发[2017]2号)执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 评标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1、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2、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招投标相关人员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按时参加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积极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6、工作单位、职称和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征集工作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联系人:张锐麟,联系电话 0715-8231136 QQ号:1115396267 。
七、其他要求:请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做好专家信息与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八、特别说明:入选我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将直接推荐到咸宁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部分代理机构内部评审专家库。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湖北科技学院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单位所在地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
最高学历 | 学 位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从事专业 | 从事专业时间 | |||||||||||
最高职称 | 最高职称评定时间 | 最高职称证书编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执业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住宅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学习单位 | 从事/学习专业 | 职务、职称 | 所承担工作内容 | ||||||||
序号 | 申报专业 | 专业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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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 ||||||||||||
专家资格审核意见 | 专家资格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 专家资格复验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 ||||||||||
注:“申报专业”应按照国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填写至三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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