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2016年政府采购申报已经展开。为更好地为各单位服务,避免走弯路浪费时间,影响申报和后期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在提交政府采购申购报告时,要一并提交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清单、技术规格要求)商务要求(报价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以及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有模版提供,见湖北科技学院采购网“下载中心”,网址:http://purchase.hbust.com.cn/down_detail.asp?id=30);

2.申购项目清单的设备(服务、工程)的名称和数量必须和采购计划一致,预算必须和采购预算一致,属于新增资产的,必须已经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3.项目中有单件20万的设备必须是经过专家论证(提供专家论证报告及专家名单);

4.预算内项目预算50万~100万元的,需提交校长办公会通过;10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党委常委会通过(到校办网站下载会议议题征集单,填写后递交校办)。经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请校长在申购报告上签字。申购单位将签字完成的报告同会议纪要一并交本中心;

5.进口设备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要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报告应详细载明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预算、进口产品采购明细(拟采购产品的名称、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数量、金额)、政策依据、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媒体的公示及公示无异议等情况。(2)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的产品,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报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报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拟采购既不属于国家鼓励进口,也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其他进口产品,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报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者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二者之一)。 (3) 论证专家组。论证专家组应当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并且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

6.申报时,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的建议(除比较简单或者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的项目外,货物和服务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其中,公开招标的特点是综合评标,要提交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包括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其中货物的价格分为30~60分,服务的价格分10~30分。但是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手续繁琐,时间较长,一般2月左右;竞争性谈判严格实行排除低于成本价的不合理价格后的最低价中标原则,时间一段较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0日

政府采购需求稿模版下载:/uploadfile/file/20160330/201603301637773177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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