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实训室及展示空间建设(艺术设计实训室、展厅、环境设计工艺流程展示空间)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K2023-234-N
二、项目名称
艺术学院实训室及展示空间建设(艺术设计实训室、展厅、环境设计工艺流程展示空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元隆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177.3(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大尺寸3D打印机、3D打印机、打印耗材、台式盘锯机、台式砂光机、精密专业版细木工带锯、拉杆切割机、五轴雕刻机、高配置绘图电脑、航拍无人机(大)、航拍无人机(小)、户外测距仪、激光切割机、装修工艺展柜 品牌(如有):弘瑞、金米智能、戴尔、大疆、深达威、大族粤铭 规格型号:HORI E3、HORI E0、JM535、DJI MAVIC3 CLASSIC、DJI MINI 3PRO、SW-1500A、CMA1080 数量:大尺寸3D打印机1台、3D打印机20台、打印耗材200卷、台式盘锯机2台、台式砂光机2台、精密专业版细木工带锯1台、拉杆切割机2台、五轴雕刻机1台、高配置绘图电脑4台、航拍无人机(大)1台、航拍无人机(小)1台、户外测距仪1个、激光切割机1台、装修工艺展柜1个 单价:177.3万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梓行、臧选、王吉纲(业)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1-30
2、评审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80%取费,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2、收费金额:1.88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科技学院采购网》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041973733@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科技学院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7158129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15997945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9794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