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动力核技术研发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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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8]-23128号文要求,2018911日下午330,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就“项目名称:非动力核技术研发中心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148Z号”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8148Z

二、项目名称:非动力核技术研发中心空调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货物

四、采购预算:0.85

六、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网》、2018911日。

七、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8911日。

询价地点: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评标室。

询价小组成员:李俊(组长)、龙鸣、汪钢强(业主评委)。

八、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名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咸宁市万保电器商贸有限公司

询价报价:6599

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咸宁市元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询价报价:6700

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咸宁市信友商贸责任有限公司

询价报价:6750

九、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5-8262677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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