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湖北科技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湖北科技学院零星采购若干规定